部门概况

规章制度

首页 >> 部门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3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防电灾

1、学生宿舍内不得私自外接任何线路,更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同时使用多个电器,以免过载,影响安全。

2、若发现宿舍内线路、灯具或插座损坏,应立即报请宿管科维修,严禁私自拆修。

3、不得在床上使用任何电器。

4、插座与电线均应保持干燥,不可与水、火、尖锐物接近或碰撞。

5、用电有不正常状况时,及时与宿管科联系处理。

6、本人不在场时,不允许用充电器给干电池充电。

7、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二、防火灾

1、就寝或外出前,应先关闭电器电源。

2、不得在床头点蜡烛,不得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炉具。

3、不得在宿舍或楼道内燃烧纸屑或其他物品。

4、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5、不得在校园内的公共场所吸烟。

三、防溺水

1、禁止私自在江河、湖泊、渠道游泳或洗澡。

2、在游泳池内游泳,须量力而行,不可游太远或太久,以免造成险情。

3、太饥、太饱及身心状况不佳者不宜参加集体组织的游泳活动,以防虚脱、痉挛。

四、防盗窃

1、非学习用之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2、钱要存入储蓄所。

3、要提高警惕,不带陌生人进入宿舍,出门时要关好门窗。

4、重要证件、贵重物品及零花钱尽量随身携带。

5、寝室门钥匙不得交于他人。毕业离校时必须将寝室门钥匙交回宿管中心。

五、防其他事故

1、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或居住。

2、在校期间禁止私自外出旅游。

3、不要走车行道,不要闯红灯。

4、遵纪守法,到外单位要按规章行事,言行文雅,以礼待人。

5、外出要谨慎,夜间不要独自外出,更不要到偏僻地方散步。

6、不随便接受邀约或食用他人提供的饮料或食物。

7、不要搭乘陌生人的便车,不要途中拦车、扒车以免发生危险或受骗。

8、行经施工地点应绕道而行,不要好奇停留观望。

9、发现校内任何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学校反映。

10、不要做力不从心的事,不要从事危险性工作。

11、禁止拉帮结派或参加非法组织。

12、禁止酗酒、大吃大喝、行为放荡、言语下流、打架滋事。

13、学生在参加各种体育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保护,合理使用运动器械,按要求操作,避免运动损伤。

14、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离校。若擅自离校发生意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5、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16、不得从楼上向下丢东西。

17、不要食用不清洁的食物,不要使用不清洁的餐具,以防食物中毒或传染病。

六、处罚

1、学生违犯上述规定,有害公共安全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因学生本人违犯上述规定给自己带来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自负。

3、本规定自二○○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友情链接 / Lkink

版权所有:荆楚理工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湖北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邮政编码:448000    联系电话:0724-235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