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简称学工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开展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做好学生各项服务,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学工部(处):统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协调处理学生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学生重大事务;牵头负责学风建设;开展德育及思政工作研究;教室卫生管理。
武装部:学生军训;国防教育;优抚与双拥工作;兵役和大学生兵役登记。
资助中心: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制定并落实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措施,负责学生资助和勤工俭学的日常工作。
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和对策研究。
主要工作职责: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法纪教育、党员培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建立和维护大学生德育网站及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积极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通过选拔、培养和管理全校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指导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大力加强德育科学研究,努力实现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通过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分析、指导大学生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等形式,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通过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奖励机制,评比和表彰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与发放各类奖学金,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通过调查与处理学生违法违纪事件、教育与转化违法违纪学生,抵制邪风、匡扶正气,促进良好校风校纪的形成;通过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积极教育引导和及时有效管理,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组织和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学费减免、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医疗保险等活动,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以助学促育人;组织实施新生军训、征兵及国防教育工作.
机构设置:党委学生工作部下设综合科、学生事务科、思想政治教育科、武装科、心理咨询中心、资助中心。在岗位设置时考虑分管处长作为B岗补充,作为人员补充,需从事日常具体工作。
岗位一:学工部(处)部(处)长、武装部长职责
1、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2、负责思考并提出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理念、思路、措施;
3、组织本部门工作计划制定、任务分解、推进落实及全面指导工作;
4、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培训、人事分工工作;
5、负责全校学工干部队伍的建设规划、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各项经费的计划、预算、审批工作;
7、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8、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地方相关单位的联络、协调、沟通工作;
9、负责与校内各单位的协调沟通,指导、协助院系开展学生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二:学工部(处)副部(处)长、武装部副部长
1、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务;
2、联系学生科、学生资助中心、武装科;
3、负责学生日常学风建设、行为规范管理、评比表彰工作;
4、负责学生安全防范、事务处置工作;
5、负责迎新、毕业、运动会等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工作;
6、负责奖学金评定发放组织工作;
7、负责学生各类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学生资助和勤工俭学的日常工作;
9、负责学生贫困生库建设、资助绩效考评组织工作;
10、负责军训、征兵、军事理论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全校各学院学生工作及辅导员队伍的考评工作;
12、协助部长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三:学工部(处)副部(处)长
1.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务;
2.分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3.联系办公室,加强学生工作规范管理,负责指导制定或修订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审核各类工作报告、报表;
4.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管理;
5.负责学生心理状况信息的全面掌控及重点对象干预管理,研究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思想及良好心理素质。
6.协助部长抓好部门党建、思想文化、廉政风险防范等工作,组织带领部门全体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增强管理能力;
7.负责先进团学青年的入党教育、培养、发展和管理;
8.协助部长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四:学工部(处)副部(处)长、团委副书记
1.协助部门领导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务;
2.负责全校学工信息化工作及部门网站、新媒体各类教育平台、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社会捐助的联络、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的运行及管理;
5.协助部长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五: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负责部内外的联络与沟通;落实、督办部务会议有关决定;完成由学生工作部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公文处理。拟定学生工作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完成上级组织及相关单位来文来函的办理工作;负责印制部内各类公文;负责学生工作通讯、年鉴的编写和文书立卷归档等工作。
3.负责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联络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部网页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4.负责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和学生的来信来访,接待来访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5.协助部长抓好学生工作部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拟定并落实部内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负责处室人员的考勤及值班工作安排。配合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各项活动。
6.负责部内事务性工作。负责处室经费管理,负责处室固定资产的管理;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等;完成部内有关服务性工作。
7.负责部内安全和保密工作。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六:学生事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每年修订并下发《学生手册》,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创先争优和学风建设活动,主办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审定和表彰工作;
3.负责组织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发放等管理工作,审核学生各种竞赛活动的单项奖励;
4.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行为教育与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实,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5.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校纪校规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6、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及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体系,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与考评。
7.负责调查分析和研究影响学生稳定的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处置不稳定事件的工作预案;负责预防处理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不定期到学院开展工作调研(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掌握学生日常工作状态,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
8、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突发事件处置与应对工作。
9、加强与保卫处、后勤处宿舍管理中心沟通,共同做好校园秩序和宿舍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学工维稳值班的安排与督导工作
10、负责学生证(徽、卡)的制作、发放、补办及学生火车票假期优惠卡的购买、充磁。
11、协调处理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12.负责协调新生入学报到、毕业典礼学生组织和学习生活管理等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性的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安排。
13.负责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学生事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岗位七: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和主题班会指南,并督促、指导、检查各学院主题教育和专题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情况。
2、负责组织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文明礼貌教育、法治教育,开展“一月一主题”、“开学典礼”、毕业教育、重大纪念日等各类专项思想政治教育。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调研,每学期一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并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群体等具体情况制定专题教育方案,指导和协调学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4、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及项目化运作统筹工作,思政专项课题、网络文化优秀作品推荐申报等相关工作;各种大型文案撰写、信息报送、项目报送等相关工作。
5、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化工作,大力开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各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控制网络虚拟群体的网上言论,组织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工部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负责优秀学生和典型事迹的发掘、培育、宣传工作;负责学生工作的工作交流、经验推广、品牌打造,具体实施院系学生工作的调研、考核、评比和表彰;
7、负责管理与指导学生党员骨干队伍,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党建工作;
8、负责学校劳动教育课课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动教育课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学生劳动教育课组织和实施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八:武装科工作职责
1、负责新生军训工作,组织各学院填写、审核、上报新生军训成绩。
2、做好冬季征兵、高校学生招飞和高校直招士官工作。
3、做好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协助资助中心做好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相关手续。
4、负责国防教育教研室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5、负责民兵的组织和训练工作。
6、负责国旗班的训练、升旗、国旗下讲话等工作。
7、协助做好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校务公开、工会等工作。负责部(处)机关办公场所和安全事务的管理。
8、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辅导员业务培训、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会同二级学院做好业务指导及考核管理;负责辅导员职业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沙龙、辅导员能力成长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九:心理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心理咨询中心日常工作 。
2、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负责开设心理健康课,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协助学院开展学生导师队伍、学生骨干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工作;
5、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经常汇报。
6、负责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发现、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或向有关方面提出治疗建议。
7、指导心理协调部和心理协会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办好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和专刊。
8、负责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利用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为学生健康成长排忧解难。丰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分月、分时段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9、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指导、统筹、落实科研项目运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十: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业务规范。
2、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及资助网相关内容的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协助发放,协同银行做好获贷学生还贷工作。
3、归口统一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借款、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以及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办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
4、负责政府及社会各界为贫困生设立的助(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及学生生活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运行,受理学生申请、减免学费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工作。
6、积极开辟和管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争取社会资助,扩大助学范围和渠道。
7、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
8、指导、监督、检查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督促学院(系)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