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依据《荆楚理工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实施办法》《荆楚理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学校决定对在2023-2024学年度品德优良、成绩优秀、身心健康、能力突出的学生发放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本校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本专科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
二、评定条件、比例和奖励标准
1、甲等奖学金: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素质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每人每学年1500元。
2、乙等奖学金: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素质综合成绩排名在前20%;每人每学年1200元。
3、丙等奖学金: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素质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每人每学年800元。
注:年度课程指除公共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由个人申请参评综合测评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奖项,10月8日-10月10日;
2、初评:由“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在班级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确定推荐名单,10月11日-10月16日;
3、初审: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委员会”初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综合测评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上报(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2023-2024学年度成绩表(初审后学院留存)、10月17日-10月21日;
4、复审:由学工处审核,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10月22日-10月26日;
5、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10月27日-10月31日;
6、表彰:发文表彰,奖励资金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委员会,及时准确将本次评定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
2、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报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3、严格按照《荆楚理工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实施办法》和《荆楚理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评定。
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由学院审核认定。
5、做好宣传教育,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正面教育,对用奖学金请客吃喝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得奖项,并退还奖金。
6、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7、奖学金评定工作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各学院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设立投诉电话及信箱。
学工部(处)电话:0724-2355812
学工部(处)信箱:xyxgc@jcut.edu.cn
学工部(处)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126室
纪委、监察电话:0724-2355609
纪委、监察处信箱:xyjcc@jcut.edu.cn
纪委、监察地址:行政楼A-512室
附件1:荆楚理工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申报表
附件2:荆楚理工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名额分配表
学工部(处)
2024年9月20日